聚 拍 网 用 户 注 册 协 议

 

第一条 立约背景

为了规范竞价会注册买家及买家委托注册代表人、参与竞价操作人、物资处置参与人(以下统称“买家”或“您”)的行为,明确买家义务,营造公开、公正、阳光的竞价会交易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与参与聚拍网平台网络竞价的注册买家签订。

第三条 生效适用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勾选”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下同)以及所有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竞拍规则、操作流程等。所有附件、规则、操作流程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修订和新规则及流程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注册后参与竞价的,则视为您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附件、规则等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特别提示:不良资产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权属瑕疵、法律纠纷、欠缴税费、实物缺损等风险。您确认已充分知悉不良资产的特殊性,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及责任。

第四条 买家入驻

您应当符合竞价会的准入条件,按照入驻流程申请入驻竞价会。

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对您在入驻环节填写或提交的入驻材料、入驻信息进行审查备案,但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保留抽查、要求您补充提交、及时更新入驻材料及入驻信息的权利。如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发现您入驻资料造假的,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您将根据本协议及竞价会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是指委托方以竞价方式委托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在聚拍网发布竞品,采用公开竞价形式,由竞价成功者最终获得竞品的交易方式。买家参与网络竞价即简称“竞价”。

竞价成功者是指网络竞价中获胜,最终有权购得竞品的买家,亦称买受人。

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同意向买家提供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

买家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及竞价会规则使用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

第六条 参与竞价

符合以下条件的买家,方能参与网络竞价:

1、其已确认接受《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隐私政策》,成为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的平台会员;

2、其已确认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包括《重要通知》和《网络竞价规则》)。

3、其已经足额支付竞买的报名费、竞买保证金,并有能力足额支付服务佣金;

4、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未拒绝其参与网络竞价的申请。

5、参与不良资产竞买的,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金融机构资质证明或资产管理公司备案文件(如适用);

(2)签署《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确认书》,确认已实地查勘或放弃查勘权利;

(3)承诺遵守《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

第七条 买家义务

7.1 您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及所有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已经发布的,或竞拍时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参与网络竞价以及竞价成交后的物资处置,不得有任何针对拍卖方、委托方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以及物资处置中的徇私舞弊、窃取、骗取处置物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行为,切实遵守相关出价、获得竞品、成交价格、竞买保证金等各项规定。

7.2 您确认,因竞买活动须向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供买家(含所有参与竞价的买家)的相关身份信息、为了提供更优服务,您同意将您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给委托方、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用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提供更优服务之用,具体提供方式为:在您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

7.3 不良资产特别义务:

(1)您确认不良资产拍卖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情况、司法状态等)以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为准,平台不承担信息瑕疵担保责任;

(2)您同意在竞得不良资产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逾期将按具体标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涉及国有资产的,您承诺严格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安置、优先购买权通知等法定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您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委托方遭受任何损失、受到用户及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除面临保证金被扣除等相关责任外,还应对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进行全额赔偿,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款、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8.2 针对不良资产拍卖的特别责任:

(1)如因您未履行尽职调查导致后续权属争议的,应赔偿委托方及平台全部损失;

(2)恶意串通围标、串标的,除保证金没收外,还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惩罚性违约金;

(3)违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的,您同意承担行政责任及由此导致的交易无效后果。

第九条 免除责任

本协议项下的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在此明确声明对技术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对此买家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在以下情况下承担任何责任:

1、因您的浏览器不兼容、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

2、系统停机维护、系统升级;

3、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5、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仅向您提供技术平台以便您与委托方之间达成竞品相关的交易,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并非交易的参与方,不对委托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在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平台上传的线上信息及竞品之质量、瑕疵、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协议终止

10.1 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隐私政策》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通知解除: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可提前1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您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②您违反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的相关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终止提供服务的;

③您被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清退出竞价会的。

10.2 如您未能按照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的相关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之规定,按时全额支付有关报名费、竞买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货款、违约金等费用的,且在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0.3 针对不良资产交易的终止:

(1)买受人未在成交后规定时间内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

(2)监管部门认定交易程序违法的;

(3)发现买受人存在《反洗钱法》规定的可疑交易行为的。

10.4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协议各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2、协议终止后,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保留您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您在协议终止前,在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聚拍网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仍可行使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委托方要求,就特殊拍卖启动电子签名的,买家完全同意并认可按照河北中废通拍卖有限公司的要求选择一家可靠的电子签章服务提供商,并注册一个电子签名账户。买家承诺身份真实、意愿真实,认可使用电子签名签署文件及签名的防篡改。买家同意并授权在其每一次出价记录上使用电子签名确认出价的真实性。

买家在此不可撤销地确认:买家委托注册代表人、参与竞价操作人、物资处置参与人,均视同注册买家的全权代表,其代表之全部权责义务均归属注册买家;买家就上述内容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签订并履行本协议相关内容,系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本协议非格式条款,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被胁迫、被欺诈等情形;各方均对上述条款,承诺完全遵守,对注册、签名、盖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不良资产特殊条款

12.1 风险揭示:您确认已知悉不良资产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或丧失强制执行效力;

(2)抵押物被第三方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

(3)资产实际状况与文件记载严重不符。

12.2 处置限制:竞得金融不良资产的,您同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不良资产跨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在禁止转让期内不得向境外机构转让该资产。禁止转让期以届时有效的监管要求或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12.3 资料移交:委托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向买受人移交现有档案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移交范围以委托方实际持有的档案为限。委托方不承担档案材料的补充、更新或瑕疵担保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双方确认:不良资产的特殊性可能导致前述义务的实际履行期限、标准与一般资产存在差异,具体以监管部门书面认定或司法裁判为准。

本条款所述义务的履行,应同时符合《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及资产所在地省级地方政府最新实施细则的要求。